文/邱斐顯
圖/江蓋世書道創作 F0602P2<困境>_彩墨宣紙(2013)
二十二、有文無圖,如何刊出
2006 年 5 月 15 日,我完成了訪談夏曼的報導。不過,一篇四千兩百多字的文章,我手邊卻只有一張夏曼的個人照片而已。不用編輯說,連我自己都不滿意這樣的圖文搭配。我聯絡夏曼,請他幫想辦法。夏曼說,「攝影師潘小俠是我的好朋友,他拍了很多我在蘭嶼的照片,妳或許可以找他幫忙。」
一九八○年代,潘小俠跟邱萬興一樣,都是社會運動裡,認真專業的街頭攝影師,他們不畏國民黨的恐嚇或阻止,總是站在被壓迫的人民這一方,為歷史留下很多國民黨不公不義的鐵證。基於這樣的體認,我很天真地以為,找潘小俠幫忙,大概不難。可惜,我錯了。
潘小俠一聽我寫的文章是要發表在《新台灣》周刊,他說,「好呀!照片給你用的話,但要給我稿酬啊!」這時我騎虎難下了,一來,我是自由作家,並不是編制內的採訪編輯,因而無法答應他的要求,二來,《新台灣》雜誌社依慣例,也不會提供稿酬給自由撰稿者所附的相片。潘小俠又對我強調一次,「抱歉,沒有稿酬,我不可能給妳我的照片。」他說的是攝影專業的智財權,這點我充分了解,但我心裡仍覺得難過。
2006 年 5 月 16 日中午,我先將文稿寄給夏曼,接著打電話告訴夏曼,希望他能在我交稿之前,過目這篇訪談報導。同時我再度為了圖片調度問題,希望夏曼能幫我說服潘小俠。這回,夏曼卻是以不耐煩的口吻對我說,「邱小姐,要給雜誌社照片是妳的事情,不是我的事啊!」我自知理虧,但是心裡還是希望能有一線轉機。「夏曼,你的故事很動人,如果有更豐富的照片刊在雜誌上,這個報導會更棒。」也許那時候,夏曼可能也不耐煩雜誌、攝影相關的慣例規定,竟然回答我說,「算了,這篇文章刊不刊都沒關係,反正也沒多少人看這本雜誌。」
聽夏曼這麼一說,我只好死心。最後,我只好失望的說道:「夏曼,真抱歉,我一直麻煩你,我另外想辦法好了。」掛上電話,我的心都冷了。
我對蓋世抱怨道,「夏曼的態度,怎麼前後判若兩人?我做訪談時,明明他還侃侃而談,現在為了相片的事,簡直翻臉像翻書一樣?」蓋世勸我,「別難過,夏曼沒有錯啊,他是受訪者,他沒有義務幫妳處理雜誌的相片問題啊。」我幾乎快哭了,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文章,因為缺少圖片,而無法刊登在這期雜誌上,我的心情頓時跌入谷底。
「蓋世,我看,算了,大不了,夏曼這篇訪談文章不要交了。」我負氣地說。蓋世放下他手邊的工作,坐到我身旁,安慰我說,「我知道妳受了很大的委屈。但是,我們想想夏曼,或許他有他的困境,或許他跟妳通電話時,心情不好。據我了解三年多前,他家遭逢重大變故,一個月內,接連失去了母親、父親、哥哥等三位至親,對他而言,何嘗不是鉅大的傷痛?我自己也曾遭過重大打擊,政治上的挫敗,又一步步走出來,因此,我更能體諒他。不要輕言放棄,妳這篇文章寫的很好,不刊可惜!」
然而,我已被這篇文稿的圖片問題,弄得疲憊不堪。蓋世想了想,突然有些靈感,就對我說道,「斐顯,我想到了!不妨先問問黃怡。她曾在《新台灣》工作過,或許可以給妳一些建議。另外,以前小邱也拍了不少街頭運動抗爭的照片,請他調調看,說不定可以派上用場。」
1987 年夏天,我剛從輔大社會系畢業。離開校門不久,我找到了第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台灣新文化》雜誌社的文字編輯。第一個影響我很深的工作夥伴,就是總編輯黃怡。後來,黃怡陸陸續續待過《自由時報》、「人本教育基金會」的《人本札記》,以及《新台灣》周刊。十多年來,我們常常保持連繫。
有趣的是,黃怡與蓋世曾經同事過,他們一起在鄭南榕的《自由時代》雜誌待過一陣子,而與我則共事在後。蓋世常常這麼說,「去找妳師父黃怡商量看看。」
我接受蓋世的建議,決定雙管齊下,先請小邱幫忙找找照片,再問問黃怡是否還有其他解決之道。黃怡了解我遇到的困難之後,要我試著聯絡人本基金會的編輯部,她說:「人本基金會的『森林小學』,前一陣子才剛做過蘭嶼的專輯報導,妳以前也在人本基金會的《人本札記》月刊工作過,跟他們調調照片,應該不太難。人本基金會還是比較有人情味的。」
與黃怡談過之後,我立刻打電話到人本基金會,聯絡到編輯古淑薰,並向她轉述我的問題。她很客氣,答應幫我找找合適的照片。
我一邊等著小邱的答覆,一邊等著古淑薰的消息。除了等待,我還能做什麼?我走到書房,找找家裡的照片檔案,無意中卻找到多年前蓋世與夏曼在蘭嶼合照的照片。當時蓋世隨著台北市議會到蘭嶼考察,他還特別安排去看看老朋友夏曼。照片中的夏曼,站在修建中的屋簷下,戴著帽子,穿著工作服,身影顯得有點單薄。
蓋世看著這張照片,回想著當時的情景,對我說道:「夏曼告訴過我,在蘭嶼,他們族人要修建住屋,不必花錢請工人,都是鄰居、親友互相幫忙,『你蓋房子時,我們來幫忙;我蓋房子時,你們來幫忙。』這是他們文化的一部分。」
1996 年江蓋世訪問蘭嶼達悟族,與夏曼藍波安相見,他正在工地蓋房子。
「這些照片是很美好的回憶,但不適合用在這篇報導……。」望著這張十年前的照片,我還是憂心忡忡……萬一照片沒著落……
幾個小時後,小邱來電,說他找到了,幾張他拍攝的蘭嶼達悟族人反核廢料抗爭遊行照片,可以給我用。「小邱,抱歉,我可要話說在先,《新台灣》不額外另給圖片稿酬的。」我提醒他道。「哎呀,我知道啦,我知道啦!沒關係啦!妳儘管拿去用,照片部份,妳就寫『邱斐顯提供』。」
下午四點之前,古淑薰也來電告知,她已用電子郵件寄給我三張蘭嶼的圖片。我向她致謝,我與她素未謀面,她卻是如此盡力幫我。
小邱和古淑薰兩人鼎力相助,我終於把圖片問題搞定了。然而,幾個小時過去了,夏曼始終沒有再針對這篇訪談內容,給我任何回應。2006
年 5 月 16 日下午,我手中圖文皆齊之後,就把稿子傳到雜誌社去。
2006 年 5 月 18 日晚上,我才收到夏曼回寄的一封電子郵件,信上,他寫著:
邱小姐
寫的很感人,謝謝妳。
對於前些日子我口氣的不好,在此特向你說聲抱歉,情緒低落影響到妳,還請原諒。
祝 平安
夏曼
接到夏曼回音,我連日來的陰霾心情,一掃而空。幸好蓋世適時鼓勵我,縱使夏曼口氣不佳,讓我情緒低落,他還是勸我體諒對方,而全神貫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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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曼.藍波安 達悟文學勇士 擁抱飛魚之夢
邱斐顯,《想為台灣做一件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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