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7日 星期六

江蓋世著《鄭南榕這個人》4、浴火鳳凰






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的這一天,鄭南榕走了。




即日起,江蓋世所寫的《鄭南榕這個人》,全文連載四天,以紀念鄭南榕。 

您將會了解這位台獨浴火鳳凰,生前罕為人知的心路歷程。 



江蓋世著《鄭南榕這個人》連載四天,今日為最後一篇,全文連載完畢。



 


鄭南榕這個人 



◎文:江蓋世

圖:邱萬興

 


4、浴火鳳凰



 菲律賓艾奎諾曾說過一句名言,「我一無所有,也不怕失去。」我好欣賞他的英雄氣魄,就把這句話寫在我的記事本上。   



一九八九年的四月七日中午,我在家裡看電視,突然電視上出現一則新聞,畫面中,時代雜誌社的窗口,吐出熊熊火焰。當新聞報出鄭南榕三個字時,我整個人像被電擊一樣,腦海中翻騰的是,「這是真的嗎?」 

 


往後幾天,關心鄭南榕自焚事件的朋友,不斷的在淚水、憤怒,與悲嘆的情緒裡打轉。「他擁有愛妻、幼女,他擁有黨外最大的雜誌社,他擁有創辦全國第一大反對派報紙的夢想,為什麼通通都不要了呢?……」鄭南榕一走,留給他朋友的,是一團無解的疑雲。 



許世楷的一篇「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鄭南榕把它拿來,刊在自由時代雜誌。任何民主國家的憲法,都是可以討論的,或要求修正。可是,國民黨政權卻因為這一篇文章,要把鄭南榕以叛亂罪的罪名,移送偵辦。 

 


Nylon開始自囚了,他把自己關在雜誌社裡,不願踏出雜誌社的門半步,更不願出庭應訊,就等著國民黨來抓人。」一位朋友告訴我這個消息。隨後數十天,一群黨工就死守在雜誌社陪著鄭南榕,隨時等候國民黨的拘提行動。


有一天,我和蔡文旭去看鄭南榕。他一看到我們,就笑呵呵的走過來跟我握手。他的臉上雖然掛著笑容,然而,一頭亂髮,眼中佈滿紅絲,面色蒼白而疲憊,腹部圍著一圈贅肉。  


看到他那幅模樣,我的心為之一沈,「唉,希望這件事有所轉機,不要再折磨他了……。」

 


鄭南榕想把這事件的戰線延長,便事先籌組「新憲法救援會」。他希望:就像一九八七年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那樣,人一入獄,就有一個後援會,名義上為後援,實際上為推展更巨大能量的台獨運動。











鄭南榕決定拒捕,升高抗爭層次,好讓新憲法救援會推展新憲法運動。有一天,林永生去找鄭南榕,問他道:「
Nylon,給我一點意見,你希望我們將來怎樣聲援你?」

 


鄭南榕只是冷冷的丟下一句話:「那是你們的事情。」

 


許多朋友的想法,大概都跟我一樣,「Nylon被抓之後,局勢的發展大概是:抗議、示威、演講、探監、淚水與汗水、家屬的『望你早歸』……一年、兩年,或者更久,鄭南榕才能從牢裡走了出來。」

 


然而,我們的劇本都猜錯了,鄭南榕拒絕當一個溫馴的演員,他導出了一齣浴火鳳凰的悲劇。  


本文原載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自立晚報》本土副刊,現收錄於江蓋世著《鐵窗筆墨》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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