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台灣民主運動大事記 1975~1980










台灣民主運動大事記  19751980
本文摘自《綠色年代-台灣民主運動25年,1975~1987》上冊。


大事記編輯邱斐顯


1975


4/5   蔣中正(蔣介石)總統去世,副總統嚴家淦接任總統,國民黨主席由蔣中正之長子蔣經國繼任。

4/6   國內三家電視台為哀悼蔣介石總統去世,取消一切娛樂節目3天,改以新聞節目播放,並以黑白片播出1個月。並宣布全國娛樂場所停止娛樂1個月,全國軍公教人員配喪章1個月。

8/1   《台灣政論》雜誌創刊出版,黃信介擔任發行人、康寧祥任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姚嘉文擔任法律顧問、黃華與張金策擔任副總編輯。

10/23 白雅燦參加台北市立法委員選舉,印了一張「解決台灣問題的先決條件」的傳單,向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提出29個問題,要求蔣經國公布財產,被國民黨以叛亂罪逮捕入獄,隔年(1976年)211日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往綠島。印刷廠老闆周彬文替白雅燦印傳單被起訴,起訴要旨「替叛徒做有利宣傳」,周彬文被處以有期徒刑5年。

12/20 黨外民主前輩、「省議會五虎將」之一的郭雨新,參選第一選區宜蘭縣、台北縣、基隆市「增額立法委員」選舉,林義雄、姚嘉文擔任律師團,張俊宏負責文宣,以「不死的虎將」、「台灣民意的領航員」為文宣主軸,陳菊率領黨外新生代邱義仁、吳乃仁、吳乃德、林正杰、林嘉誠、周宏憲、田秋堇、謝明達、蕭裕珍、黃毓秀、范巽綠、賀端藩、陳玲玉、鄭優、洪三雄等人到宜蘭為郭雨新助選。郭雨新因國民黨全面做票,廢票多達8萬張而落選,宜蘭民眾抗議選舉舞弊,不滿的群眾險些在宜蘭市街釀成暴動。以「黨外」名義競選而當選立委的有台北的康寧祥、彰化的黃順興、嘉義的許世賢。

12/27 《台灣政論》雜誌第5期中,刊登邱垂亮撰〈兩種心向〉,報導逃出大陸鋼琴家傅聰與柳教授一夕談被警總認為其結語顯屬煽動他人觸犯內亂罪,遭到停刊。


1976


1/6   林義雄、姚嘉文律師為郭雨新提「選舉無效之訴」及控告林榮三「當選無效之訴」的選舉官司,這是台灣選舉史上,第一次對選舉的不公提出法律訴訟。

1/21  《台灣政論》副總編輯、宜蘭縣礁溪鄉鄉長張金策,被地方法院以「貪污五千元」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被停職,張金策於19775月下旬偷渡出境逃往美國。

2/11  台灣高等法院駁回郭雨新所提「選舉無效之訴」及「當選無效之訴」的選舉官司。

2/28  《夏潮雜誌》創刊,創辦人鄭泰安,第二期起蘇慶黎參與編務,並在陳明忠與陳映真的支持下,蘇慶黎從第四期正式接手《夏潮雜誌》。

5/31  楊金海與顏明聖等人籌組反對黨遭調查局逮捕,楊金海在調查局兩個月秘密偵訊中,歷經21種酷刑,屈打成招。

7/4   陳明忠於《夏潮雜誌》第四期出刊後被捕,以「企圖武裝暴動」名義判處死刑,後來在海外保釣人士的救援下,改判15年有期徒刑。

7/28  楊金海與顏明聖被國民黨以叛亂罪起訴,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12年徒刑,移送綠島監獄。

9/18  政治犯前輩蘇東啟坐牢15年刑滿出獄(1961年雲林縣議員蘇東啟因叛亂罪名被捕入獄)。

9/23  魏廷朝坐牢58個月刑滿出獄(1964年魏廷朝因起草《台灣自救宣言》,被以預備顛覆罪判刑8年,1971年又被誣指主導美國新聞處爆炸事件再度被捕)。

10/10 「炸彈郵包事件」發生。王幸男不滿國民黨政權高壓統治台灣,自美返台挖空三本國語字典內頁,用電池與黑火藥,外面用牛皮紙包好分別郵寄謝東閔、李煥、黃杰三人,結果炸傷謝東閔左手。

10/19 《台灣政論》副總編輯黃華,第三次政治黑牢,被國民黨指稱利用《台灣政論》鼓吹台灣獨立,以「叛亂罪」起訴,判處10年徒刑移送綠島。(黃華第一次入獄,在1963年以「中國民主黨」名義參選基隆市議員選舉後,1218日被以「甲級流氓」移送小琉球管訓2年半。出獄後,1967年因與林水泉、顏尹謨、呂國民籌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820日被捕,第二次入獄被以懲治叛亂條例判刑10年,19757月獲減刑出獄)。


1977


1/7   國民黨留置王幸男的家人與朋友當人質,為了不要連累無辜親友,王幸男從香港過境台灣,故意讓國民黨在台北松山機場將他逮捕。

1/25  姚嘉文與林義雄律師出版《虎落平陽》,記錄郭雨新競選立法委員選舉,與進行「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的訴訟過程。

1/27  軍事法庭宣判,以炸彈郵包炸傷台灣省主席謝東閔的王幸男,被以「二條一」叛亂罪論處,判無期徒刑。

2/    呂秀蓮《新女性主義》修定版,由拓荒者出版社出版。

4/1      被國民黨囚禁9年零26天的柏楊重獲自由。(柏楊因1968年將「fellows」譯為「全國軍民同胞們」等字樣的「大力水手」連環漫畫在《中華日報》刊出,成為被判刑10年牢獄的導火線)。

4/    許信良《風雨之聲》出版,收集他4年內在省議會的重要質詢,將省議員分成四種類型:世家、財閥、公教人員以及職業政客,引起風波。

6/1     《這一代》雜誌創刊,發行人陳黎陽,主編張俊宏、副主編何文振。

6/16  坐滿15年政治黑牢的施明德出獄。(施明德1962616日因「台灣獨立聯盟案」,以叛亂罪在小金門被捕,判處無期徒刑)。

8/1   台灣省議員許信良《當仁不讓》出版。

8/16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第3次聲明「人權宣言」,主張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8/17  鄉土文學論戰,《反共文學vs.鄉土文學》,聯合報副刊上連續3天全版刊出彭歌《不談人性,何有文學》文章,點名尉天聰、王拓和陳映真等人,接著就由國防部總政戰部召開國軍文藝大會,開始進行鄉土文學的全面批判,引起鄉土文學作家全力反擊。

10/12 許信良發表「此心長為中國國民黨員」文宣。

11/5  新聞局宣布警備總部破獲中共組織,逮捕戴華光、劉國基、賴明烈3人。

11/19 台灣首次舉辦五項地方公職選舉,爆發震驚海內外的「中壢事件」,中壢國小213投票所發生投票舞弊,引發群眾燒毀警車與中壢分局大樓。許信良以壓倒性的票數(23萬比14萬)當選桃園縣縣長。宜蘭的林義雄、南投的張俊宏、屏東的邱連輝、雲林的蘇洪月嬌等共有13名黨外人士當選台灣省議員。

11/23 吳濁流所著的《波茨坦科長》一書遭當局查禁。

12/16 檢察官對中壢國小校長予以不起訴處分,另以偽證罪起訴證人邱奕彬。


1978


1/17  警備總部軍事法庭就「人民解放陣線」案宣判,戴華光處無期徒刑,賴明烈15年,劉國基12年。

1/24  中壢事件偽證罪判決,邱奕彬有期徒刑16個月,緩刑3年。

3/18  林正杰、張富忠合著的《選舉萬歲》被查禁,警總派遣上百名武裝警察,包圍印刷廠,強行扣押尚未裝訂成冊的1萬本《選舉萬歲》。後來警總對黨外書刊、雜誌都採取這種模式。

3/21  國大代表投票,蔣經國獲得1184票、謝東閔獲得941票,當選中華民國第6任正副總統。

4/15  施明德在《這一代》第10期以「許一文」筆名發表《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首創「萬年國會」一詞。

4/17  中壢事件宣判, 8名被告因公共危險罪與妨害公務,分別處以24個月至12年徒刑。

5/1   《富堡之聲》原刊載有關飼料畜牧等消息,出版21期後,改版為政論性雜誌,以革新的版面出現,內容和前面21期完全不同,名譽發行人黃順興、社長洪誌良,由林正杰、張富忠、賀端藩3人負責編務,林義雄與姚嘉文任法律顧問,革新號出版第1期就被查禁。

5/20  蔣經國、謝東閔就任第6任總統、副總統,蔣經國提名孫運璿為行政院長。

6/1      台灣省議員張俊宏發行《新生代》雜誌創刊。

6/15  陳菊台北市青田街家中,被警備總部秘密警察查獲有歷年來政治犯名單與雷震文稿被送往國外,和國民黨當局認定的不法反動文件台獨月刊、《七十年代》等書刊,而被下令通緝追捕。

6/23  陳菊在彰化縣埔心鄉羅厝天主教堂被捕,愛爾蘭籍郭佳信神父曾為保護陳菊緊閉大門,關熄電燈,以「正在作彌撒為藉口」,拒不開門。

7/6      陳菊被捕13天後,警總宣布「交保釋放」,陳菊被迫舉行記者招待會。

8/15  王拓《民眾的眼睛》出版,收錄鄉土文學論戰文章。

8/16  楊祖珺、李元貞、蘇慶黎、夏林清等婦運人士共同推動廣慈博愛院雛妓教育工作,在台北市榮星花園舉辦「青草地歌謠慈善演唱會」,有四、五千聽眾買60元門票觀賞,將民歌運動推向歷史高點。

8/31  國防部以一億五千萬元收購大量報導黨外消息的台灣日報。

9/1      姚嘉文與林義雄律師出版《古坑夜談——雨傘下的選舉》,暴露雲林縣選舉舞弊及選務黑幕,以及縣長落選人黃蔴競選及選舉訴訟過程。

9/15  王拓《黨外的聲音》出版。

9/22  呂秀蓮在國賓飯店舉辦民主餐會,首開黨外人士以民主餐會籌募競選經費的風氣。

10/6  國代、立委選舉起跑,黃信介立委在王拓餐會上宣布成立「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張富忠設計黨外共同標誌「人權符號」,推出12大政治建設共同政見。黨外首次以組織「沒有黨名的黨」來對抗國民黨,由黃信介擔任總連絡人,施明德擔任總幹事。

10/15 施明德與艾琳達在中國飯店舉行結婚典禮,婚禮中播放「綠島小夜曲」,民主前輩雷震出獄8年後首度公開露面,為兩人證婚。

10/18 黃信介立委在台中市白金樓餐廳舉行會議,宣布分成二組「黨外人士助選團」展開助選活動。

10/20 台大哲學系副教授陳鼓應與中國時報記者陳婉真,在餐會上正式宣布連袂競選國大代表與立法委員。12月初,在台大校門口前,黨外「民主牆」與國民黨「愛國牆」打對台,盛況空前。

11/1  姚嘉文律師《護法與變法》出版。

11/15 姚嘉文律師以「黨外大護法」的大旗,在故鄉彰化縣參選國大代表,舉辦民主餐會。

11/30 呂秀蓮《台灣的過去與未來》出版。

12/2  黃宗文、宋國誠《新生代的吶喊》出版。

12/5  「全國黨外候選人座談會」,在台北市中山堂舉行,由黃信介、姚嘉文、黃玉嬌擔任主席,會中發表12項政治建設,當天發生「反共義士」騷擾黨外座談會會場事件,隔日各大媒體發動文字圍剿,故意諷刺黨外為「黑拳幫」。

12/15 美國總統卡特宣布和台灣斷交,與中國建交。

12/16 蔣經國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下令停止選舉。國民黨開始打壓、抹黑黨外力量及異議份子。

12/25 黨外人士計劃在台北國賓大飯店召開「黨外人士國是會議」,遭到國民黨極力阻擾,只好在黨外助選團總部開會發表聲明,要求民主化、自由化、解除戒嚴,從速恢復中央民代選舉。

12/27 美國代表團副國務卿克里斯多夫一行抵台,出台北松山機場時遭民眾以石塊、雞蛋、番茄、棍棒攻擊,美方向我提出強烈抗議。


1979


1/1       台美正式斷交。

1/21  國民黨以「叛亂罪」逮捕前高雄縣長余登發及其子余瑞言。

1/22  黨外人士到高雄縣橋頭鄉示威抗議遊行,在余家門前出發,高舉「堅決反對政治迫害」,「立即釋放余氏父子」的標語,並提出「為余氏父子被捕告全國同胞書」,這是戒嚴令下反對運動第一次示威遊行。

1/24  《夏潮》及《這一代》雜誌被處停刊1年。

1/25  國民黨將往橋頭示威而「擅離職守」的桃園縣縣長許信良,移送監察院審議。

2/4     全台黨外人士至桃園市遊行向縣民恭賀新年,並到許信良縣長公館致送「人權萬歲」匾額,沿途散發「大家關心許信良」傳單。

3/1     政府開放國內雜誌登記。

3/7     前《自由中國》雜誌發行人雷震先生病逝。

3/9     余案公開審判,姚嘉文律師受委任為余案出庭辯護,余陳月瑛以輔佐人身份,為余登發及余瑞言提出陳述意見狀,並要求與證人對質。

3/28  余登發被捕後,在獄中寫下長達萬言自述——〈我的政治生涯〉,由媳婦余陳月瑛代為出版。

4/12  黨外人士四十餘人聚會於姚嘉文律師事務所,發表「黨外國是聲明」,呼籲爭取重返聯合國。

4/16  警備總部軍事法庭宣判余登發以「知匪不報」及「為匪宣傳」罪名,判8年徒刑、余瑞言3年徒刑、吳泰安死刑。

4/20  監察院通過彈劾桃園縣長許信良,指稱「桃園縣長許信良擅離職守,簽署污衊政府不當文件,參與非法遊行活動,證據確鑿」,許信良抗議這是「非法之判決」。

4/22  黨外人士在台北國賓飯店舉辦陳菊、陳婉真生日晚會,主要目的在為余登發後援會籌募基金。

4/27  全台第一份向報禁挑戰的地下報紙《潮流》創刊,由吳哲朗、陳婉真負責採訪的手抄影印刊物,在省議會出現。

5/17  《潮流》在省議會受國民黨省議員圍勦,指其破壞省議會名譽,要求台灣省新聞處從嚴取締。

5/21  黨外人士成立的台灣人權委員會發表「我們願意為台灣民主前途坐牢」的宣言,抗議政府對余案所作的判決。要求關心台灣民主前途的有心人,共同分擔余登發老縣長的刑期。

5/26  桃園縣中壢市約有兩萬名民眾參加許信良縣長生日晚會,在許信良原縣長競選總部附近聽黨外人士發表演講,抗議監察院對許信良的彈劾。

5/27  姚嘉文、陳菊編著的《黨外文選》出版,要獻給許信良當做39歲的生日禮物,531日遭警總查禁。

6/1      黨外民意代表聯合服務處成立簡稱(黨外總部)。
《八十年代》雜誌創刊,康寧祥任發行人,司馬文武任總編輯。參與編輯陣容的新生代有康文雄、史非非(范巽綠)、林進輝、陳忠信、李筱峰等人。在創刊號的內容裡,林濁水發表一篇文章,名為〈剖析南海血書〉,針對當時國民黨的文宣單位刻意編造並且以此文要求高中、國中、國小等各級學校學生閱讀、撰寫心得報告的〈南海血書〉,從科學及常情上予以剖析反駁。林濁水這篇文章鞭辟入裡,打破國民黨的政治神話、政治謊言,轟動一時。

6/2     由姚嘉文、張春男、呂秀蓮、黃順興、黃天福等人發起的「黨外中央民意代表候選人聯誼會」,在台北市仁愛路三段「黨外總部」成立。由姚嘉文發行兼創辦,專門報導黨外消息的《消息》第一號問世。

6/9    立法委員黃順興彰化服務處成立,軍警以鐵絲網封鎖現場。

6/12  內政部長邱創煥宣布「黨外中央民意代表候選人聯誼會」為非法組織。

6/14  台灣省議員林義雄、張俊宏在省議會總質詢國民黨「大軍壓境」,抗議軍隊演習擅闖省議會議場。

6/29  公懲會宣布對許信良科以休職二年的處分。黨外人士發表「黨外人士為許信良縣長被休職二年敬告海內外同胞書」。

7/28  「黨外中央民意代表選舉聯誼會」,一行二十餘人在台中公園草地上演唱台灣民謠聯歡,遭到國民黨以消防車用強力水柱,用電棍驅散群眾,黨外人士因而發表「七二八台中事件聲明」。

7/30  《美麗島》雜誌社召開編輯會議,雜誌社成員會後在台北市仁愛路安全島上合影留念。
8/7     陳博文與印刷廠老闆楊裕榮因印製《潮流》同時被捕,《潮流》第46期全被沒收。

8/9     陳婉真在紐約「北美事務協調會」門前,為「潮流」絕食12天,以至昏倒入院。

8/24  《美麗島》雜誌創刊號上市,發行人黃信介、發行管理人林義雄、姚嘉文、社長許信良、副社長呂秀蓮、黃天福,總編輯張俊宏,雜誌社總經理施明德,負責編輯魏廷朝、陳忠信,全台各地的黨外人士掛名社務委員共有61人。

9/4      警總以出版《中國文化之診斷》編輯《今日府會》,撰印《中國統一與中共統戰問題之探討》等刊物,再一次將張化民以「為匪宣傳」的罪名,處十年徒刑。

9/6     《鼓聲》雜誌創刊,發行人陳鼓應、社長張春男,914日被警總查禁。

9/8      黨外人士在台北中泰賓館舉行《美麗島》雜誌發行創刊酒會,遭到極右派「疾風集團」鬧場示威與反共義士叫罵要「打倒黑拳幫!」,此即「中泰賓館事件」,創刊酒會後,《美麗島》雜誌於91011月在全台主要大城市設立分社及服務處。

9/28  《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成立茶會。

9/30  許信良偕家屬離台赴美,黨外人士唱著「望你早歸」送行。

10/1  呂秀蓮出版《講沒完的政見》。

10/3  《富堡之聲》總編輯李慶榮和知名作家陳映真涉嫌叛亂逮捕偵訊,37小時後釋放。

11/1  《春風》雜誌創刊,榮譽發行人黃順興,發行人詹澈(詹朝立),社長王拓。

11/20 台中美麗島之夜——吳哲朗坐監惜別會。

11/15 愛爾蘭籍郭佳信神父因為保護陳菊,成為國民黨的眼中釘,被迫離台。

11/25 《美麗島》第4期出刊,創下台灣政論雜誌發行量最高紀錄——14萬份。

11/29 黃信介住處與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同遭搗毀。

12/9  高雄鼓山分局警方逮捕並刑求黨外宣傳車義工姚國建與邱勝雄,此為「鼓山事件」。

12/10 《美麗島》雜誌社以紀念世界人權日為由,號召各地黨外人士,會合於高雄市扶輪公園,舉辦演講會。這次紀念大會,事先並沒有獲得執行戒嚴令的治安單位許可,執政當局派出大批軍警、鎮暴車嚴陣以待,演講會後的遊行活動因此受阻,憲警強制驅散群眾,因而爆發警民大衝突的「高雄美麗島事件」。

12/12 《美麗島》雜誌社在下午5時舉行記者會,由黃信介、張俊宏、姚嘉文、施明德對高雄事件加以說明。

12/13 國民黨清晨展開大逮捕行動,以「涉嫌叛亂」罪名,將黨外民主菁英林義雄、張俊宏、姚嘉文、陳菊、呂秀蓮、王拓、魏廷朝、楊青矗、周平德、陳忠信、張富忠、蘇秋鎮、邱奕彬、紀萬生等十四人逮捕入獄,隨後並陸續在全台逮捕將近百人,查封《美麗島》雜誌社及各地辦事處。

12/14 警備總部行文立法院,經立法院鼓掌通過,逮捕立法委員黃信介。警總懸賞五十萬捉拿施明德,另包庇或藏匿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

12/15 施明德的美籍妻子艾琳達被國民黨驅逐出境。

12/19 《美麗島》雜誌共發行4期,被警備總部查禁。

12/20 《八十年代》與《春風》雜誌被停刊一年。

12/22 警備總部宣布:查緝施明德的懸賞金額,提高至一百萬元。


1980


1/7     作家陳若曦自美返台,面見蔣經國總統,為「美麗島事件」被捕黨外人士請命。

1/8     高雄美麗島事件後脫逃26天的施明德,在台北市漢口街許晴富家中被捕,送往新店安坑拘留偵訊。

1/10  警備總部宣布涉嫌窩藏施明德之嫌犯許晴富、江金櫻、張溫鷹、吳文牧師被捕。

1/18  美國在台協會主席丁大衛,接見美麗島事件被捕人士家屬18人。

1/20  康寧祥立委「為我們的民主前途請命」,就高雄美麗島事件向行政院提出質詢,指出高雄美麗島事件的審判,必將成為影響我國未來民主政治的轉捩點。

1/25  行政院新聞局長宋楚瑜強烈指責美國《新聞週刊》報導美麗島事件歪曲不實。

2/1     《八十年代》的姊妹刊物《亞洲人》雜誌創刊。

2/5      警備總部宣布,余登發獲准保外就醫。

2/20  警備總部宣布「高雄美麗島事件」主要8名被告,以叛亂罪提起起訴依軍法審判,同案被押之另37人移送司法機關起訴。

2/28  林義雄律師家「滅門慘案」,林義雄母親林游阿妹、雙胞胎女兒亮均、亭均祖孫三人在家中慘遭殺害,長女奐均被刺六刀,經急救後倖存,造成三死一重傷,林義雄獲交保及延期審理。

3/11  因「鼓山事件」在押姚國建、邱勝雄,被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各判處徒刑3年及26個月。

3/18  國民黨軍法大審「高雄美麗島事件」8名被告,在台北市景美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第一法庭公開審判。辯護律師共有15人,江鵬堅、尤清、謝長廷、張政雄、李勝雄、郭吉仁、高瑞錚、陳水扁、鄭慶隆、蘇貞昌、鄭勝助、呂傳勝、張俊雄、鄭冠禮及張火源,台灣各大報首度全版鉅細無遺,報導審案過程及對話。

4/18  警備總部軍事法庭判決: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判處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徒刑,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呂秀蓮、陳菊、林弘宣各處有期徒刑12年。

4/24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俊明牧師因藏匿施明德被捕。

4/29  高俊明、張溫鷹、林文珍、蔡有全、許天賢、黃昭輝、林樹枝等人因涉嫌藏匿施明德案被提起公訴。

5/8     《富堡之聲》發行人洪誌良被控叛亂案,判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

5/15  警備總部宣布前被禁雜誌《富堡之聲》編輯李慶榮為匪宣傳案,判刑五年。

6/2      高雄美麗島事件司法審判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魏廷朝、邱茂男、周平德、王拓、紀萬生、楊青矗、張富忠、陳忠信、邱垂貞、戴振耀、陳博文、李明憲、蔡垂和、余阿興等33名觸犯陸海空刑法第七十二條多數集合暴行威脅迫罪,分別遭到3年以上至6年半徒刑不等的司法處分。

8/1   《八十年代》的姊妹刊物《暖流》創刊,發行人康文雄、社長康寧祥。

8/15  《暖流》雜誌遭到停刊一年處分。

8/21  黃天福創辦《鐘鼓樓》,雜誌創刊號尚未上市,五萬多份在印刷廠遭警總全數搶走。

9/5      《鐘鼓樓》雜誌因創刊號報導「美麗島高雄事件特輯」,遭停刊一年處分。

10/15 《海潮》月刊創刊,發行人王義雄、社長潘立夫。

12/6  增額國大代表、立法委員選舉,「延續黨外香火」,高雄美麗島事件受難家屬姚嘉文的妻子周清玉以153602票,第一高票當選台北市國大代表,張俊宏的妻子許榮淑參選第三選區立法委員(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以79372票當選立委,黃信介的弟弟黃天福與八十年代創辦人康寧祥當選台北市立法委員,為美麗島事件奔走辯護的律師張德銘高票當選第二選區立法委員,他的選區是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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