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高俊明牧師被捕
1979年美麗島事件爆發後,高俊明牧師,因協助藏匿施明德而遭判刑。
圖片來源:http://khm.gov.tw/PhotoData/cca100062-hp-ph007_088pa-0001-i.jpg
羅榮光初識高俊明牧師時,他在新竹客家的湖口教會擔任牧師。他聽見高俊明牧師領銜發表<國是聲明>,突破當時的政治禁忌,就打從心底敬佩他的勇氣。羅榮光從美國進修回來,擔任客家教會巡迴牧師四年多之後,當時連任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的高俊明牧師,要他到總會事務所擔任傳道幹事,羅榮光因而有較多的時間與高俊明牧師相處。
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兩個多月,1980年2月28日 中午,高俊明牧師神情凝重,通知長老教會總會事務所的幾位幹事,立刻到會議室聚集。高俊明牧師關上門之後,一面流淚一面說:「林義雄律師家中發生慘案,他母親與雙胞胎女兒被殺死,大女兒重傷……」聽到高俊明牧師這麼說,羅榮光等多人立即跪下來,一同流淚,懇切禱告。羅榮光近身觀察到高俊明牧師流淚。當時,他形容高俊明牧師是一位「流淚的牧師」,正如舊約聖經西的先知耶利米一樣,常常為憂國憂民而流淚。
「林宅血案」後,1980年4月,高俊明牧師因藏匿施明德而遭逮捕入獄。高牧師被捕後,有人傳言,說國民黨當局將要捉拿二十五位牧師,羅榮光聽到後,就把所買的美麗島雜誌,趕緊拿到浴室燒掉。後來,因普世教協關心此事,國民黨才不敢動手捉拿這二十五位牧師。羅榮光感慨道:「這是我人生歷程中,永難忘懷的一段經歷,我深深體會『背起十字架,跟隨基督』的真諦--人為了遵從耶穌基督愛與真理的教導,必須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
四、關懷社會
言論自由,牧師團走上街頭
1987年,鎮暴警察前,莊經顯牧師(手持麥克風發言者)、羅榮光牧師(手持聖經者)、林宗正牧師(頭綁頭巾者)等長老教會牧師組團,聲援蔡許案。攝影/邱萬興。
解嚴前,長老教會傳道師蔡有全投入民主運動,美麗島事件後蔡有全被捕入獄,曾在獄中遭到刑求。當蔡有全第二次遭「叛亂罪」起訴時,他曾到長老教會總會,向當時的傳道幹事羅榮光牧師徵詢,總會能否想出什麼辦法來協助他。蔡有全走出長老教會大門後,羅榮光就看到特務的車子跟監蔡有全。
羅榮光一直在思考怎麼處理這件事。他與幾位同工決定發動牧師聯名簽署「人人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原本他還耽心願意簽名的人不多,後來,發現竟有多達一百二十多位牧師簽名。
不料,1987年10月12日 「蔡許案」開庭當天,蔡許二人就被當庭下令收押禁見。蔡有全的同學,林宗正牧師,因而找羅榮光商量,說牧師們要組團上街聲援蔡許二人。不僅如此,林宗正還告訴他說,他已向記者宣稱羅榮光是這個活動的召集人。羅榮光為此請示總幹事高俊明牧師,高俊明牧師對他們說:「以國民黨的作風,你們(林宗正與羅榮光)兩人也可能會被抓。」
羅榮光承認,遊行抗議之後,他也害怕國民黨的手段,他也脆弱地不知所措。他因此來到埔里的謝緯營地,參加禁食祈禱會,靜下心來虔誠地禱告,他讀到聖經<約翰一書>4章18節的一段經文:「愛裡面沒有懼怕。」這段話,讓他學會勇敢地承擔這個抗議活動。
聲援蔡許案的牧師團,勇敢走上街頭。攝影/邱萬興。
國家認同,一邊一國
羅榮光牧師投身民主與台獨運動之後,曾在「綠色和平電台」主持「光明新台灣線上」節目,宣揚民主與台獨理念。後來,電台台長告訴羅榮光,他們接到電子信件來恐嚇,這個節目也因此暫停,改為「錄音」方式製作「綠色短評」。而自從馬英九當選台北市長後,羅榮光的住家電話開始遭到持續性的騷擾,從 1998年到 2004年,從不間斷。這幾年期間,羅榮光正好擔任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的職務,他不便遺漏任何重要電話,這種騷擾電話令他不堪其擾。最後,他只好深夜時把電話線拔除,只開手機保持通訊。
羅榮光就讀神學院時,就常常閱讀美國的 Time 雜誌,數十年來,他一直都是
Time 雜誌的忠實讀者。李登輝的「兩國論」提出後,羅榮光曾在 Time 雜誌上看到一位美國學者,以偏頗的言論批判台灣的政治立場,他很不以為然,當時他擔任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決定以寫稿投書給 Time 雜誌。他以中文寫稿,再請外籍宣教士譯為英文。這篇投書後來在 Time 雜誌上刊出。
1973年,羅榮光人在波士頓進修神學,有一天,他買了一個可愛玩具,要寄回台灣給四歲的女兒。他在包裹的地址欄,寫下了「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不料,郵局辦事員要計算郵資時,找了老半天之後,用手指著「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問羅榮光說,「是不是要寄去這個國家?」羅榮光回答說:「No! My country, no people.」對方突然抬起頭來,用很詫異的眼光看著羅榮光。
羅榮光的原意是,「我的國家Republic of China國名前面沒有『People』一字」,因為當時他的英語不靈光,才會表錯意。此事發生在三十多年前,但羅榮光只要一想起,當年的情景總是歷歷在目。
搭乘遊覽巴士,不忘推動語言平等
羅榮光因此向她要了一張給公司的建言單,他寫下這樣的一段話:「請貴公司規定車上服務小姐除了用華語播音外,也能用台語播音……」羅榮光還問她:「豈有人要求妳用咱的台語播音?」她答說:「沒有!」針對此事,羅榮光頗感遺憾,當前社會竟然存在這種公司的內部規定,可見台語推廣,仍有極大阻礙。
未完待續
邱斐顯,《想為台灣做一件事》作者
(* _ω_)...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