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斐顯
哲學思想大師羅素。
英國哲學思想大師羅素,88歲時,為堅持自己的理念——反對核子軍備,勇於與英國政府對抗,不惜付出必須坐牢的代價。(註:羅素1872年出生,1970年過世,享年98歲。)
2006年下半年,是我人生中相當灰暗的一段日子,許多我這一輩子從未經歷過的感受,一波一波地來襲,讓我難以招架。幸好,蓋世不斷地在我身旁鼓勵與打氣,讓我渡過人生的低潮期。為了讓我轉移注意力,他建議我讀《羅素自傳》。直到年底前,我才從圖書館借來了厚厚三大冊的《羅素自傳》。
剛開始看時,我只想多了解一個世界偉人的傳記,看他一生的經歷,看他如何應付人生危機,如何面對人生困境。沒想到,一路讀下去,我卻發現,《羅素自傳》深深地吸引著我。
羅素不愧是近代人文主義的先驅。他不但具有哲學思維,也勇於為自己所堅持的理念而奮鬥。他甚至不惜為「反戰」、「反徵兵」、「反核子軍備」等理念而坐牢。
1914年,羅素42歲,開始在英國各地發表反戰演說。1916年,他44歲,因支持「反徵兵運動」,不僅被法庭判處罰金一百鎊,同時也被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開除他的教職。1918年,他46歲,因繼續支持「反徵兵運動」,再度出庭,被判六個月徒刑。
1961年,他88歲,發動靜坐示威,反對核子軍備,被英國政府判兩個月徒刑。後來,政府因輿論壓力,以及考慮88歲年邁的羅素健康之故,兩個月徒刑因而減為七天。
羅素在他的自傳裡寫著:
人群到底有多少人,不可能明確地說出來。根據新聞界、警方和「百人委員會」的計算折衷,大約有兩萬人。演說進行順利而且迅速。然後人群開始遊行至政府機關所在地,由一面大旗幟做前導,百人委員會組成的糾察隊維持秩序。隊伍中包含原先已在特拉法加廣場的五千多名內心洶湧澎湃但外表冷靜嚴肅的群眾。
我們遊行到了一個地點,遭到警方攔阻。警方企圖以妨礙交通的理由,阻止我們前進。然而這個理由顯然站不住腳,遊行隊伍繼續前進。最後,五千多人在國防部外走道上或坐或躺。我們在那裡坐了大約兩個三時,直到暮色低垂,很堅強而安靜(即使並非完全安靜)地抗議政府的核子政策。
很多人來加入我們,而有更多的人過來看我們,當然新聞界和電視記者更是蜂擁而至。當有人傳話說「所有的遊行者都已坐下」時,史考特、舒恩曼和我立即將我們準備好的一份佈告,貼在國防部的大門上。我們知道政府已要求消防隊用水管對付我們,所幸消防隊予以拒絕。
六點一到,我們便宣布結束這次靜坐示威。人群中響起一片歡呼。當我們在暮色和燈光中離去,經過歡呼的支持者身旁時,我感到很高興——我們已完成了我們當天下午出發時想要做的事,我們嚴肅的目標已經公諸於世。人們對我的歡呼,當我走過時,他們對我大叫「他是個大好人」,也令我感動。
————————摘自《羅素自傳》第三卷 p. 142~143
編完了《綠色年代——台灣民主運動25年,1975~2000》之後,看到羅素自傳裡的這段文字時,我的感觸很深。國民黨政權的戒嚴統治之下,台灣民主運動的發展,直到1980年代,才開始陸陸續續有大規模走上街頭的示威行動。台灣的黨外人士,為了台灣社會的民主、自由,一再與國民黨政府對抗時的情境,和當年哲學大師羅素,為了「反核子軍備」的理念,而與英國政府對抗的情境,頗為相似。只是時間晚了20年。
因此,我開始透過麥克風演說。一個警察悄悄提出抗議。我堅持。那個警察將麥克風拿走。這時我們將集會延後,宣佈要遊行到特拉法加廣場去繼續舉行集會。這一切是我們原先計畫好的,而且計畫執行相當成功。我們沒料到的是,當群眾沿著牛津街前進時,突然下起了一陣大雷雨,而且持續到廣場集會的大部分時間。
一個月之後,有天下午,我們開車在北威爾斯兜風回家之後,發現一位神情雖然很尷尬,但卻愉快的警官,他跨坐在摩托車上,車子就停在我家門前。他是送傳票來給我太太和我,傳我們於9月12日 到波爾街法庭去接受審訊,罪名是煽動大眾和平抵抗。
————————摘自《羅素自傳》第三卷 p.145
讀到這段文字,我非常感動。一個睿智的老人,一個人文主義思想家,即使到了88歲的高齡,仍為堅持自己的理念,奮不顧身,勇往直前。世界上,像羅素這樣為理念堅持的老人,的確罕見。因為有的老人,如果曾經有名,或者曾經有權,常常可能為權、為名、為利,或為了無法公諸於世的個人動機,而改變當年的思想信仰。
然而,羅素是特例,他一直都享有盛名,甚至曾經是諾貝爾獎得主。但為了「反核子軍備」的理念,88歲的羅素,在法庭上面對法官時,不但不懼怕坐牢,還主動表示「故意要被判入獄」。羅素在自傳中提到:
在審訊開始之前,一位警察找遍法院,想找一塊墊枕,給我墊在又硬又窄的法庭木椅上。結果找不到--這正合我意--不過我還是感激他的好意。
這是何等的不簡單,一個88歲高齡的老學者,還願意為自己終生的堅持,勇敢走進牢獄之中。透過羅素的自傳,我了解到,一個偉人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一向堅持他自己的信仰;而他也勇於為這個信仰,付出他必須犧牲的代價。
在台灣,有許多類似羅素這樣的老人,他們不一定有名,不一定有權,不一定有勢,但是他們只為一個單純的信念,那就是——「愛台灣」,而且打死不退。他們有著羅素不屈不撓的身影。
1987年,江蓋世(左三)提出「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並帶領民眾上街抗議。田朝明醫師(田爸爸,左一戴斗笠者)、田醫師的太太田孟淑(田媽媽,左二),遊行抗議不落人後。攝影/邱萬興。
鄭南榕自焚後,田孟淑田媽媽高舉鄭南榕遺像,依然走在街頭抗爭。她後方的白鬍男士,即是田朝明 醫師。攝影/邱萬興。時間1989年。
本文收錄於《想為台灣做一件事》,2010年出版,前衛出版社發行。
邱斐顯,《想為台灣做一件事》作者。
很高興讀到作者邱先生寫下這
回覆刪除篇文章。羅素一生捍衛人道與
自由,對於思想啟蒙於六零年
代的我這一輩人來說,影響很
深,就像托爾斯泰之於羅曼羅
蘭那一代的人一樣。
看到田朝明醫師及田媽媽在街
頭的執拗的身影,尤為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