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自許為甘地的信徒,那麼我就應該去自我實踐,他這項入獄哲學,當年他被送上法庭時,他不願在法律上跟法官多費唇舌,反而請求庭上「請判我最重的罪」。
(1987年,群眾聚集立法院大門口,聲援江蓋世等人。)
◎文:江蓋世
我知道,六一二事件是一個政治事件,既然是一個政治事件,它就是朝野政治力的拉距戰,而不是引經據點的法律戰,有了這個認知,我就不再斤斤計較法庭上的言詞辯論,反而一再的默念甘地的啟示:「我們愈是無辜入獄,我們的力量愈大。」
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第四章風暴
4-5 我是台灣囝仔(下)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台北地檢處即將召開六一二事件偵查庭。
接著板橋後埔國小那一場,民進黨中央繼續在台北市新興國中,以及三重明志國中,舉辦兩場群眾大會,聲援六一二事件三位當事人。
在群眾大會場合,聽那萬人的歡呼鼓掌,是非常痛快的事,但是,當曲終人散,獨自回到家裡時,想到不知何時,就要跟家人離別,與朋友分開,心中就有股甩不掉的落寞。雖然如此, 六月二十二日 那天,我看到當期的雜誌《新新聞》與《民進週刊》,封面上,都有我們三個人的相片,短時間之內,我成了反對運動的名人,唉,我知道,名聲如泡影,突然而來,也將隨之而去,但此時驟增的名氣,但不可否認的,卻是我繼續戰鬥的一項動力來源。
六月二十二日早上,黨主席江鵬堅打電話給我,我接了電話,生性幽默的江鵬堅,笑著說道:「啥米?你擱惦佇厝裡!喔,你真好命,逐家攏佇無閒咧!」
我馬上答道:「我行李已經準備好啊,準備入去籠仔內啊!」
江鵬堅打電話是要通知我,晚上要在陳繼盛律師的「陳林文教基金會」,召開一項六一二事件律師團會議,來研究第二天謝長廷、洪奇昌與我三人要到地檢處偵訊時,我們的對策如何。江鵬堅是民進黨黨主席,他本身又是律師,所以擔任這個律師團的召集人,自己親自打電話給我。
當天晚上,陳林文教基金會的會議廳,聚集了十個人,除了我跟洪奇昌之外,其他都是律師,主要有江鵬堅、陳繼盛、李勝雄等人。他們是當時反對陣營裡,一時之選的人權律師,大家熱烈的討論案情,研商明天的對策,而我呢,不是讀法律的,對於訴訟程序也不太了解,我知道,六一二事件是一個政治事件,既然是一個政治事件,它就是朝野政治力的拉距戰,而不是引經據點的法律戰,有了這個認知,我就不再斤斤計較法庭上的言詞辯論,反而一再的默念甘地的啟示:「我們愈是無辜入獄,我們的力量愈大。」
既然我自許為甘地的信徒,那麼我就應該去自我實踐,他這項入獄哲學,當年他被送上法庭時,他不願在法律上跟法官多費唇舌,反而請求庭上「請判我最重的罪」。
所以當那些律師正在努力的研商,第二天的法庭抗爭策略,我自己的策略已經定好了,有關三人共同的法律訴訟問題,我就委託我的義務辯護律師代勞,政治的部份,我就採取甘地的策略。
六月二十三日終於到了,全台灣反對人士最關切的話題就是:「謝長廷等三人,今天會不會被收押?」
一大早,台北地檢處四周,警方已經派出鎮暴警察,架起層層鐵絲網,嚴陣以待。
民進黨的中央要員,在江鵬堅的坐鎮之下,幾乎全部到齊,全島各地的民進黨人士,紛紛包下大型遊覽車,一路北上,群集台北地檢處。聲援的群眾,揮舞著民進黨旗,高舉各式各樣的抗議標語,而我也請了蔡文旭,去找到一位台北縣的黨工朋友,寫下橫幅大型標語好幾幅,如「台灣人走台灣路」、「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等。就這樣,數千名群眾,頂著火熱的太陽,在地檢處外面,等候我們偵訊的結果。
我們三人在律師的陪同之下,走進了地檢處,地檢處大廳裡面,也派出層層的警察圍成人牆,防止群眾可能的騷動。
「今天可能收押嗎?」我不知道,我也從來沒有進過監牢,也不知道坐牢的滋味是怎樣,我心裡一直用甘地的話「監獄是我的聖殿」,使我自己心情平靜下來。
負責偵辦六一二事件的檢察官陳清碧,他將我們三個人,依照江蓋世、洪奇昌、謝長廷的次序,一一偵訊。
我第一個接受偵訊。陳清碧攤在我面前,是好幾本相簿,那是警方搜證小組,在 六月十日 ,我率眾遊行博愛特區,以及 六月十一日 ,我又率眾遊行,長征士林官邸。我看了看相片,他開始問我許多細節的問題,我只好笑著對他說:「不必問我了,請求你將我起訴,謝謝你。」
陳清碧急著說道:「我們要經過偵查,才能決定要不要起訴啊。」
「檢察官,我的罪名已經很清楚,就是我手裡拿著那個牌子,上面寫著『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請不必再問了,麻煩書記官把我的話記錄下來。」
我看到陳清碧一臉狐疑的表情,也許是他擔任檢察官以來,頭一次碰到我這個「腦袋秀逗」的嫌犯,人家都是巴不得嘴巴連聲喊冤,或為自己辯解,可是我不但不辯解,還是請求他將我起訴,我看到他一下子支支唔唔的表情,我暗地裡笑了起來,整個人也輕鬆多了,我再度追問:「檢察官,請求你幫我起訴,請把這句話叫書記官記錄下來,好了,從現在開始,我保持沉默,不再回答你的任何問題。」
陳清碧再追問我幾個問題,我都笑而不答,兩人僵在那裡……。最後,他沒辦法,只好叫書記官照我的意思去做。
問完了,他並沒下令收押,我就走出去,接下來,換洪奇昌進來,再來,換謝長廷。我想他們兩位,與檢察官的對答,一定很精采,那些,只好等將來他們寫傳記的時候,再加以補充吧。我只記得,我走出偵訊庭,到另一間休息室,與其他的辯護律師在一起休息,我們一直等著,而外面的群眾,也在豔陽之下,苦苦守候,一直到下午三點半,全部的偵訊完畢,檢察官並沒有下令收押。我們三人在黨主席江鵬堅陪同之下,步出博愛路地檢處的大門時,群眾報以熱烈的歡呼,他們大呼口號,「謝長廷,無罪!」、「洪奇昌,無罪!」、「江蓋世,無罪!」。
我們站在那裡,向群眾發表簡單的演講,感謝他們的支持。因為我內心清楚的很,如果沒有民眾強力的支持,國民黨當局一定把我們押入大牢了!那麼, 六月二十三日 的晚上,我睡的地方,就不是家裡溫暖的床,而是牢裡冰冷的木板。
整個六二三的偵訊活動,雖然和平的結束,但過程中卻發生了一件不幸的小意外,兩位台北縣民進黨黨工莊勝惠與蔡裕珍,他們聲援我們的時候,與警方發生衝突,而遭逮捕,後來,蔡裕珍交保候傳,可是,莊勝惠在衝突時,奪下警方搜證人員的相機,阻擾對方搜證,因情節重大,而遭檢察官下令收押。
「莊勝惠可能會乎伊們刑求,咱愛甲伊聲援!」一位關心莊勝惠的台北縣黨工,大聲呼籲道。
因此,我們就從 六月二十二日 起到 六月三十日 ,連著幾天,發動一群民進黨黨工,在台北市地檢處大門口前,進行聲援莊勝惠的靜坐,這個活動,由板橋尤清服務處的主任蕭貫譽擔任總領隊與發言人。因為莊勝惠本人並不是公職,再加上他所涉的案件,是搶下警方搜證小組的相機,阻擾對方拍照,這樣的案情,使得他所獲得黨內的聲援及社會的聲援,相當有限,我連著幾天,每天都去靜坐,可是愈坐人愈少,最後不得已,只好宣佈結束全部的靜坐活動,接下來,只好靠律師們來為他做法律上的支援而已。
往後幾天,我待在家裡休息一陣子,偶爾外頭有示威,我會去參加,但我心裡一直在想,難道國民黨當局抓了人、關了人、抄了黨外雜誌社之後,我們才能被動的抗議示威,為什麼不主動出擊呢?
「主動出擊」的念頭,不斷在我腦中翻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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