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第三章狂飆 3-7山雨欲來風滿樓(上)



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第三章狂飆

3-7山雨欲來風滿樓(上) 


 




一九八六年「五一九綠色行動」之後,台灣人民要求解嚴的呼聲,愈來愈大,而蔣經國晚年,面對這龐大的民意壓力,不得不進行鬆綁戒嚴的工程。





 

國民黨主控的立法院,充斥著隨著國民黨徹退來台的大陸籍立法委員,他們從不改選,因此被反對人士諷刺為「萬年立委」。這批「萬年立委」,充當國民黨審查法案的投票部隊,只要行政院提出的法案,國民黨層峰要它通過,一定無往不利,管他的人民叫啊鬧啊,只要付諸表決,有提著尿袋舉手的,有吊著點滴舉手的,有些根本不知外面的反對聲浪,依然乖乖舉手的……。



 



 


聽說當時的蔣經國,已經決定要解除台灣的戒嚴,可是,解除戒嚴之前,他還想搞另外一部法律,來代替戒嚴法,這部就是「國家安全法」。報紙披露出來,在這部國家安全法草案裡面,有一項規定:「不得主張分裂國土。」



 



 


這個規定,擺明的,就是衝著台灣獨立運動而來。



 



 


事實上,在民主國家,國家領土是不是可以變更呢?當然可以變更,只要透過一定的法定程序,例如,修改憲法,有關領土規定的相關條文,或是透過公民投票,由人民來決定要不要分割獨立,或合併統一。國家的領土,並不是那麼神聖不可分割的,真正的主人,是住在這塊領土之上的人民,人民有什麼變更領土的主張,當然有講出來的自由。先進的民主國家,絕不會把禁止某種政治思想的緊箍咒,硬套在人民的頭上,因此,國安法草案的這一條規定,簡直就是擺明的講,台灣人民沒有思想自由!



 



 


一九八七年六月七日早上,我一大早就出去散步,一邊走,一邊思考,立法院即將審查國安法,將會發生什麼風暴呢?



 



 


「五月份由南走到北,『五一九非暴力靜坐運動』,所得到的反應真少,真濟人將我當做痟仔,雖然,我彼身打扮,有上報紙雜誌,但是,人興趣的,是我奇怪的服裝,不是我主張的非暴力思想,若按呢,欲按怎咧?……一九三○年三月十二日,甘地為了反抗英國統治者的『食鹽稅』,而發動一場『食鹽長征』,伊率領七十八位成員,手提竹拐仔,由阿美達巴德行向海邊的丹地,二十四天之內,行兩百英哩,最後一天,佇海邊親手拾一把鹽,他用這個簡單的動作,來號召千千萬萬印度人民起來,家己來製鹽!公然反抗政府的食鹽法!後來,有將近六萬人乎英國人政府,掠去籠仔內,但是最後咧,嘛是人民勝利啊,政府被迫改變法律,這就是非暴力的力量啊!……唉,不過,這是歷史,這是離台灣千里遠的印度,台灣人民甘有這個力量?……」



 



 


每天早上散步,是我生活一大樂趣之一,我家住在新店溪畔,只要走個十幾分鐘,就可以到「小碧潭」河濱公園,一九八七年那時,附近的道路,與跨溪的水泥橋,都還沒有建起來,因此,小碧潭河濱公園也就成了附近社區住民,最主要的休閒運動場所。



 



 


我經常繞著公園散步,偶爾也走到溪邊,蹲下來,看著溪流,緩緩的從腳尖前流去。人站在那裡,心靈無比的寧靜。



 



 


六月七日早上,我人在小碧潭走著走著,四週的風景不變,依然是那麼寧靜怡人,可是我的腦裡,卻一直在思索著如何展開非暴力的抗爭。我自己秤秤斤兩,我沒有工作了,我沒任何公職頭銜,可以發號司令,我是一個民進黨員,但也只是一個最基層的黨工而已,我想發動群眾,來反抗國民黨制訂國安法,可是誰會理我呢?好吧,我應該來個逆向思考,算一算,我手中握有什麼牌,再來決定,我要根據什麼牌理來出牌:



 



 


「世俗的政治人物權勢,我一無所有,但是,我比伊們卡少年,我嘸驚失敗,這是優點之一;擱來,我相信甘地的非暴力,我嘸驚統治者甲我醜化,媒體若愈打我,我愈歡喜,因為若欲抹黑我江蓋世個人,這是真簡單,但是,若欲歪曲甘地的非暴力,那就真吃力;擱再來,長期以來,台獨乎統治者說成恐怖暴力,但是,思想自由,卻是現代民主國家人民的基本常識。……最重要的,我不愛坐佇辦公廳內,吹冷氣,發表譴責聲明而而,我有強烈的慾望,想欲去行全島,這個慾望,比啥人擱卡強,這就是我上大的本錢啊!……」



 



 


就這樣,我踏出家門去散步時,內心徬徨,但等我散完步之後,踏進家門,我已經是一個充滿信心的人,我相信自己,我相信我的肩膀能扛起未來的重擔,我相信我展開的雙臂,能擁抱蜂擁而來的群眾。我一無所有,但信心一籮筐!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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