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第三章狂飆
3-7山雨欲來風滿樓(中)
吃過早飯,我就開始跟一些好朋友連絡,向他們說明,我想要到立法院前,展開下一波的「不合作靜坐運動」,抗議統治當局的國安法,剝奪人民的台獨思想自由。有位朋友,聽了我的念頭就說,「好啊,好啊,你就去啊,不過小心一點!別被抓去!」,有的則幽默的說道,「別擔心,警察連理都不會理你的。」
六月八日早上,我一大早起來,又去散步,把即將進行的「不合作靜坐運動」,徹底的思考一番。迎著朝陽,看著晨露,新鮮的空氣,源源不斷進入我肺中,我的信念,愈來愈堅定。
下午三點,我專程跑到立法院去旁聽,因為,今天有一個重頭戲要上演,那就是立法院內政、司法、國防三個委員會召開聯席委員會,一起審查「國安法」。當時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也加入這場國安法審查攻防戰。
當時,我們黨外新生代,最愛把民進黨的公職領導幹部,拿來跟韓國的反對運動領袖相比,總覺得,相形之下我們的領導人物,不如人家。根據那時報載,韓國的「統一民主黨」國會議員,為了向執政黨表示強烈的抗議,就在國會發動三天的絕食抗議行動。
要是我人仍留在雜誌社,我想我那時的心態,一定是如此,「人家是這樣,我們呢?」我一定會寫文章批評民進黨的領導幹部,不如人家韓國的反對運動領袖。可是,當我下了定決心,離開雜誌社之後,我卻有不同的感觸:「要求別人犧牲,是很簡單的,但是,自我犧牲,是比要求別人犧牲來得更高貴!」
我在立法院那個聯席委員會,晃了一下,找到了當時擔任自立晚報記者的楊憲村,交給他一份我手寫的新聞稿,說我打算六月九日開始,每天在立法院前靜坐。他是我的老朋友,看了看,笑了笑,寒喧了幾句,然後繼續他的採訪,也沒多問我些什麼的。
我與楊憲村熟識幾年了,我記得,他曾經跟我說過,他非常推崇當時紅透半邊天的朱高正,理由是,「朱高正把立法委員的權限,發揮得淋漓盡致。」
當時的朱高正,被一家黨外雜誌封為「台灣第一戰艦」。他只要一跳上議事桌,或與國民黨的立委幹架,就保證上全國版的頭條新聞。這種作法,我不以為然。朱高正突破傳統,敢跳上全國最高立法機關的議事台,敢扯斷麥克風,敢跟國民黨的立委幹架,他的出發點,也許是高貴的,神聖的,為真理正義,義無反顧,可是,他所使用的手段,我沒有辦法認同,因為,當群眾的掌聲,為他的幹架行為瘋狂喝采,間接的,肯定以幹架的方式來進行抗爭,而博得媒體注意,群眾的瘋迷,這樣的作法,是符合真理正義的。可是,我的非暴力信念,不斷的提醒我,為了正義公理,而粗暴向人,所得到的群眾的掌聲,是暫時的,而不是永遠的。我要得到媒體注意,但絕不暴力相向!
六月八日晚上,我自己在家裡畫一張大海報。我買了一張全開的白色海報紙,上面寫著:「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
我寫這十二個字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預期到,往後的發展,它成了台灣島內台獨運動的里程碑!
我拿起一隻大毛筆,沾上紅色的廣告原料,寫「人民有主張」,再空一行,再寫「的自由」,然後,我用綠色的原料,寫出又粗又大的「台灣獨立」四個字。這十二個字,雖然看起來歪歪扭扭的,並不是那麼整齊,我把它擺在地上,看了一看,嗯,很清楚,這就夠了,海報不需要太漂亮,只要簡捷有力,清楚明確,能傳達我們的意思,這樣就好了。
一九八七年六月九日早上九點,我帶著我的標準配備,如「甘地精神」綠背心、頭上的綠絲巾、一個包包,就這樣,單槍匹馬的來到立法院側門的群賢樓前,開始靜坐。
剛開始時,也沒有什麼人群,有幾個年齡老邁的大陸籍立法委員,走過我身邊,看了一看標語,搖了搖頭,又拖著沈重的腳步,走進群賢樓。有幾位熟識的記者,看了我坐在那裡,跟我聊了幾分鐘,又匆匆忙忙趕進群賢樓裡,因為立法院裡頭,朝野委員正上演著「國安法」攻防戰,整個新聞的焦點,都在裡頭,很少人會理會我孤零零一個人,坐在那裡幹什麼。
就在同時,「反共愛國陣線」的成員,三十多人,也到立法院前示威。他們號稱將發動百萬人簽名,來要求國民黨政府,迅速通過國安法。
其實,我根本就不知道,「反共愛國陣線」的人,也要到立法院大門口示威,我是來到立法院的群賢樓門口,才有人才告訴我:「江蓋世,大門口有『愛陣』的人,你可要小心一點,不要一個人落單!」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