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斐顯
鄭南榕的《自由時代》雜誌封底,攝影/邱萬興。
鄭南榕自焚 林宗正內心衝擊
1984年,林宗正第一次與鄭南榕見面。那次,鄭南榕與尤清到台南神學院來做「台灣民主運動」的演講,林宗正對鄭南榕的印象很深,因為鄭南榕的父親是福建人,而林宗正的父親也曾在福建生活了十年,林宗正的大姐與鄭南榕在輔大念書的時候就認識,林宗正因此感覺與鄭南榕特別親密。每一期鄭南榕的《自由時代》雜誌出刊,林宗正一定是忠實的讀者。「我在台南區大專中心當主任,有些成大教授也會去買鄭南榕的雜誌來看。那時還是國民黨統治的戒嚴時期,很多人看完雜誌後,不敢把雜誌帶回家,就往旅社一丟。」
1987年,林宗正牧師與鄭南榕並肩走上街頭,爭取「二二八和平日」。
攝影/邱萬興。
1988年12月,《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在雜誌上刊登許世楷教授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989年1月就收到高檢署簽發「涉嫌叛亂」的傳票。當時,鄭南榕揚言,「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
隨後,鄭南榕開始宣佈,雜誌社內自囚。他自焚前的幾個月,還經常深夜打電話給林宗正,要林宗正替他祈禱,叫林宗正唱歌給他聽。林宗正與他的最後一次聚會,他帶林宗正去他的總編輯室,指著桌子底下兩桶汽油,對林宗正說:「國民黨休想捉到我的人,我已經準備好了。」
林宗正知道他的決心,但實在不願意去接受這個事實,林宗正問他:「一定要這樣嗎?」鄭南榕是一個非常有原則的人,他做了這樣的打算,讓林宗正感到很慚愧,他追憶道:「我沒有他的勇氣,因此,那時在他面前,我也沒有資格說些什麼。」
鄭南榕自焚後的《自由時代》雜誌社,邱萬興攝於鄭南榕基金會。
未完待續
邱斐顯,《想為台灣做一件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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