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1-7人權行軍(下)
那天下午,電話不斷,大都是來勸阻我的。周伯倫勸道:「你去,一定會被抓,何必呢?將來還可為黨外做更多的事!」編聯會最有影響力的人物,大家都習慣暱稱他為「喇叭」的邱義仁,他也來電勸我:「再三思考!」林正杰也打電話來說道:「你一個人走,效果不大,後果是沒有什麼,你應當專心寫一些心路歷程的文章!」
另外,我大學的老同學張所鵬也極力勸阻我,他提出三點理由反對,最後更語重心長的問我一句話:「你難道都不考慮自己的家庭嗎?」……
一整個下午,朋友善意的電話,不但阻擋不了我,反而更讓我下定決心,我很天真的認為,也這麼自我期許:
「自我要求,比要求他人更重要;
自我犧牲,比犧牲他人更高貴。」
坦白講,我當時沒有一點恐懼感,也管不了什麼抓不抓,關不關的問題,只圖個浪漫一場,快意恩仇而已!
我一定要走,別人再怎麼反對,我還是要走。這樣的心理壓力之下,我原有的十二指腸潰瘍,又發作了,整天隱隱作痛。我媽媽上台大醫院做檢查,過去所開過的腦部骨瘤手術,台大洪慶章教授說,還要再動一次手術,換一小塊人工頭蓋骨,這事情,也讓我心頭憂心忡忡。這下子,我該怎麼辦?……
隔天,我向許榮淑提出辭呈,但為她挽留。
我想離開雜誌社,實踐人權行兵是一個理由,但心中更強烈的動機,則是我討厭每天趴在雜誌社裡,寫,寫,一直寫,成了一位批判他人,而不願自我實踐的寫稿匠!這時,我再也無心替雜誌社寫文章,這下子,可苦了謝志祥一個人,讓他獨撐雜誌社的編務工作。
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幾位朋友決定,當天晚上八點,要約我到黨外公共政策會的會議室,好好的跟我談一談。
前一天,我寫好了一份聲明,請人家幫我打好了字,我準備大量的影印,由南走到北,一路走,一路發,我那份簡短的聲明如下:
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的堡壘, 晚上八點左右,黨外界的朋友,紛紛抵達黨外公政會會館,共有謝長廷、劉守成、田秋堇、邱義仁、賀端蕃、吳乃仁、吳乃德、曾心儀、黃嘉光、陳錫福、周伯倫、程福星等十二人。
我們的抗議---
而學術自由是言論自由的最後防線。
我們不認為言論自由,
可以任由政府以非法手段,加以剝奪;
我們更不認為學術自由,
可以任由政府以司法手段,加以箝制。
為了維護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
我們不得不向政府提出最嚴重的抗議。
一開始,這些朋友,每個人都以不同的觀點,勸我打消個人人權行兵的行動,我的臉上,雖然不願意插著投降的白旗,但我的心裡,已經慢慢的軟化了,我心想:「這十幾位黨外的先進,比我早出道,比我有更多的歷練,雖然我的構想,自認為很有創意,但是沒有朋友的支持,我怎麼能夠完成千里跋涉的行動呢?……不!不行!我不能這樣輕易放棄!……但是,由南到北,我又認識幾個朋友?誰又願意支持我呢?……」
就這樣,我靜靜的聽著他們的勸阻,而不作任何辯解,因為我的決心,已經開始動搖了,再耗下去,只是為自己的面子,不願意輕易俯首稱臣,承認自己的無知與衝動。
快要十點了,自由作家曾心儀直接了當的一句話,要求我不要再固執下去,她神情嚴肅的對我說道:「我們黨外運動,是要求團體行動的,現在,大家一致反對你,將來要是你出了事,我們也無法支援你!」
賀端蕃,長期從事勞工運動,一副削瘦的臉龐,兩眼炯炯有神,留著一撮鬍子,一頭散髮,好似雜草叢生,他說起話來,簡捷有力,咄咄逼人,最後,輪到他發言,他不客氣的說道:「今天晚上,我們由八點開到十點,整整兩個鐘頭,就因為你一個人堅持,而浪費了我們十二個人,總共二十四個鐘頭的時間,這樣吧,就請你暫緩二十四個小時,再考慮考慮,要去你就去吧!……」
聽完了曾心儀與賀端蕃的話,我原先鋼鐵般的意志,早就像破碎的城牆,一塊一塊的磚頭,紛紛剝落,而後宣告倒塌了。這時黃嘉光笑著臉,拍拍我的肩膀,說:「行啦!咱去飲酒啦!」
我跟著大家,走出了公政會,我的臉,雖然擠著笑容,但擠得好勉強,我就像一個苦練多年的田徑選手,到了田徑場上,臨時被宣佈資格不符,不得不垂頭喪氣,悻悻然的離開場地。我跟大家去台大對面的大學口,一起吃火鍋。
「人權行兵」這齣戲,就在熱騰騰的火鍋湯,所升起的熱氣中,宣告落幕了。